贵州“十举措”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

2017-10-16 来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仲裁诉讼 劳动争议 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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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贵州省人社厅、省综治办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采取“十举措”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十举措”内容涵盖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调解、仲裁三个层面,具体内容包括:加强源头预防,支持多方协商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建立多层次调解组织,推进调解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响应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诉求并依法督促履行协议;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体作用,依法受理和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加强仲裁办案管理提升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窗口功能作用,依法促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


  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工会经费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示范仲裁院创建活动,强化窗口服务设施和工作作风建设。


  据了解,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3月,人社部、中央综治办等八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完善多主体、多方式、多层次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格局,依法有效处理争议案件。


原文链接:http://www.gzgov.gov.cn/xwdt/dt_22/bm/201710/t20171016_1075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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