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意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

2017-08-23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仲裁诉讼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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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了解到,近日,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更加完善,调解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仲裁制度优势显著增强,司法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格局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服务社会能力明显提高。


  《意见》指出,要健全劳动人事争议源头预防体系。指导用人单位全面实行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制度,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预警机制和协商解决机制。工会要积极参与劳动人事争议协商、对话,切实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构建多层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推进县市区调解组织建设。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建设。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设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指导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在争议多发的制造、餐饮等行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建立调解组织。在300人以上规模企业要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记者杨青)


原文链接:http://www.ha.xinhuanet.com/hotnews/2017-08/23/c_11215267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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