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非公企业工会存在“转不起来、活不起来”的问题,昨天(26),上海市总工会正式出台《关于推进上海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4大工作举措,打通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
昨天(26),全国工会推广上海顾村经验观摩交流会在沪举行。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作重要讲话。上海市委副书记尹弘出席并致辞。全总书记处书记张茂华主持会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上海非公有制企业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企业职工队伍日益壮大。非公企业约占本市单位总数的90%,其职工数约占职工总数的80%。近年来,各级工会在推动非公企业组建工会、发展会员、服务职工、维护权益等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部分非公企业工会仍存在转不起来、活不起来的问题。
此次上海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改革要依靠职工建会,推进依法建会;明确主业主责,推进依法维权;提升干部能力,推进依法履职;惠及基层一线,推进依法管会等四大工作措施,提出非公企业工会要引导职工依法交纳的会费用于直接惠及会员的项目,形成会员与非会员的区别效应;聚焦职工需求实施普惠性、精准化服务;加大疗休养、健康体检、困难帮扶等工作力度;聚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开展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