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推动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 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

2017-02-24 来源:中国甘肃网
农民工 同工同酬 甘肃省
  

 

  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


  中国甘肃网2月24日讯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李杨)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支持先行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为进一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和完善支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从严查处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从严查处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支持农村社区组建农民劳务合作社,开展劳务培训和协作。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和易地搬迁方案时,要明确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的具体措施。同时,我省还将贯彻实施中央有关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支持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孵化园(基地)、信息服务平台、实训基地和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建设,开展返乡创业试点。


  实行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农村新型社区和产业园区同建等模式,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大力推进公共交通、供水、垃圾处理、消防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完善城乡土地利用机制,全面推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在资源环境承载力适宜地区开展低丘缓坡地开发试点。


  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


  我省还将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支持先行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积极引导互联网金融、产业资本在农村规范发展。逐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小微企业等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并接入省公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农户信用状况发放信用贷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抵押登记、价值评估、交易流转体系,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有效盘活农村产权。


原文地址: http://gansu.gscn.com.cn/system/2017/02/24/0116169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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