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 最高或罚20万元
2015/11/11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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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恶意欠薪入刑后,很多人要问,如果不构成犯罪的该如何惩处欠薪行为。3日,省法制办对外征求意见的《关于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送审稿)》明确在《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中增设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后果严重者最高可能被罚20万元。
根据送审稿,欠薪者有可能遭遇“最严罚单的情形包括:拖欠或者克扣工资人数十人以上,连续拖欠或者克扣工资二个月以上,一年内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数额累计十万元以上,一年内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累计三次以上,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