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规助农民工及时领薪:工程款不齐不办竣工验收

2016/11/29 16:3 来源:劳动法苑
农民工 湖北省
  
  (湖北日报)临近年底,广大农民工都希望顺利拿到工钱。昨日,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治理力度,必须按工程量完成情况,同步审核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工程款不齐将不办竣工验收备案。
  通知要求,建筑企业要严格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劳务人员信息档案,每月要制作农民工工资表,并盖用人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设资金额度要求,提供银行资金证明,方能办理施工许可证。必须按工程量完成情况,同步审核工程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此外,根据《湖北省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造成集访或极端讨薪事件,经认定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和个人,将一律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拖欠行为将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一处违法,处处受制。

原文地址:http://fc.cjn.cn/zbxw/201611/t29239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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