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将取消和部分取消5项行政审批项目 下放审批权限

2016/11/22 16:4 来源:劳动法苑
人力资源
  
  本报讯(记者付)记者昨日从市政府了解到,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我市需相应取消和部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项,需承接落实的行政审批项目3项。
  根据《决定》要求,对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市一律从省政府公布之日起予以取消,相关部门不再实施申报和初审环节。对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各有关部门将认真做好承接工作。
  其中,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认定,种子质量检验员资质资格认定和林木种子检验员资格认定。
  市政府承接的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许可,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乳制品、固体饮料、酒类、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

原文地址:http://sn.ifeng.com/a/20161122/5167747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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