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营改增”新增行业4个月减税1.5亿
2016/10/19 17:3
丨
来源:劳动法苑
新华网哈尔滨10月18日电(记者辛林霞)记者从黑龙江省国税局了解到,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至8月31日,黑龙江省新增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实现减税1.5亿元,下游一般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累计新增抵扣税额3.4亿元。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增加了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保险、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黑龙江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收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从目前统计数据看,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和过渡,纳税人税负下降成为绝大多数,黑龙江省四大行业20.51万户试点纳税人中,税负下降或持平户数达到了98.9%,且随着时间的延长,改革效应将会越来越大。
营改增减税措施为企业“松绑,使企业有更多资金用于投资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抵扣链条的完善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激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设备和厂房升级改造。
据黑龙江省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财务负责人介绍,该企业以发电为主要经营收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扩大,涉及的在建工程(不动产)、直接金融服务(手续费)、保险服务、住宿服务等业务也被纳入,使企业新增加可抵扣进项税额462.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