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供工间休息 苹果被自家员工告上法庭
2016/10/18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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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DoNews10月18日消息(记者王金宝)据外媒报道,苹果零售店前员工指控苹果涉嫌违反加州劳动法(CaliforniaLaborCode)的集体诉讼案将于当地时间明日上午9点在在圣地亚哥高等法院开庭。
该集体诉讼案名为“Felczervs.AppleInc.,最早在2011年发起,于2014年提升为集体诉讼案。涉及所有当前仍为苹果工作的员工,以及所有在2007年12月16日到庭审开审之前曾经为苹果工作的员工,总数约为18000人(截至2014年数据)。
根据加州劳动法中规定,员工必须在任何时长超过5小时的工作期间被授予至少30分钟的就餐时间,以及每连续工作4个小时要被提供至少10分钟的休息时间。
而苹果前员工指控称,苹果在庭审确立前四年,一直都没有提供过这些法定休息时间。起诉方认为,苹果并没有依法给予零售店员工合理的就餐时间和休息时间,此外苹果也没有提供准确的工资清单。
原告方还指出,一些员工在离职后数周才收到最后那份工资支票。这些企业行为是有违法律的,因此要求苹果补偿损失,重新支付所有拖欠的工资,以及利息和司法诉讼费等。但原告方未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