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社厅:明年起拖欠工资将向社会公布

2016/10/17 16:3 来源:劳动法苑
工资 安徽省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明年1月1日起,7种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以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这7种行为包括:
  1、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
  3、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4、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
  5、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7、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原文地址:http://hefei.house.qq.com/a/20161017/0083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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