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计委:新增产假应遵照执行 不需另行发文
2016/10/11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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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秀婷曹斯李强通讯员/粤卫信)9月29日,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施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在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也可按新条例享受80日的奖励假。
正在休产假的假期也可以延长!这一消息让正在休产假的妈妈们纷纷表示“普大喜奔,“太开心了,可以在家多陪宝宝了。
但在这个新条例面前,不同人的遭遇大相径庭。有企业爽快地让员工继续休假,有的表示“文件没下发,按旧政策执行。
9日,南方日报记者就此咨询了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回应,《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法规,省内各单位应遵照执行,不需要等待行政机关另行发文。
产假延长有人欢喜有人忧
在广州某外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工作的小洁9月刚休完产假回单位上班,她叹息说自己“没赶上好时候。她说,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员工不需要再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延长假期,“老板还将新的产假政策通知发到了工作群中,让大家都知晓。
茂名信宜市某中学老师张女士也很顺利地就享受到假期奖励。她告诉记者,目前她原本的假期还未休完,等休完再去学校办理一个产假延长手续即可。
但在另外一些企业,正在休产假的员工遭遇了“没有接到文件通知的阻拦。网友“@德柱表示:“我们公司HR也说,省社保局这边还没收到文件,只能等文件发下来了以后才能执行。哎!害我白激动了。
在一家房地产私企工作的小文(化名)告诉记者,她今年5月底开始休产假时,拿着卫计委下发的文件找公司领导才争取到了128天的假期,而在她前后的其他同事都是休98天的产假。
在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之后,有正在休产假的同事向公司要求延长休假遭到了公司的拒绝。小文也没敢再去要求延长产假,“我之前要求休到128天,如果现在又找公司要休178天,还想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下去了?
官方回应地方法规应执行
面对这些政策落地执行遭遇困难的情况,记者再次咨询了广东省卫计委。
省卫计委表示,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后,当日在“广东人大官网公布,并于次日在《南方日报》刊发。
省卫计委强调,《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法规,省内各单位应遵照执行,不需要等待行政机关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