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到2017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

2016/9/12 15:13 来源:劳动法苑
年休假 山东省
  
  中工网讯(记者丛民)9月8日,山东省公布《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该方案,带薪休假将纳入全省各地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考核,作为劳动监察、职工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到2017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方案》提出,鼓励各地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结合,安排错峰休假。到2017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对确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年休假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休的职工,所在单位应依照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相应的工资报酬。

原文地址:http://right.workercn.cn/157/201609/12/1609120719407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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