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送餐员劳动合同换签引纠纷

2016/8/30 17:55 来源:劳动法苑
劳动合同
  
  饿了么员工展示劳动合同
  华商晨报记者赵威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赵威)“我与饿了么签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到2018年,现在合同期还没结束,却让我先办离职,再重新与第三方签劳动协议。
  近日,沈阳市民丁先生因为劳动合同换签与饿了么发生劳务纠纷,受同样困扰的还有丁先生的同事,他们都是饿了么的外卖送餐员。
  市民投诉:换签合同后收入变少
  丁先生介绍,去年6月30日,他成为饿了么外卖送餐员。“入职时,我和饿了么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用工期限为3年,至2018年6月30日。丁先生说。
  丁先生称,今年8月初,他接到饿了么沈阳分公司的通知,饿了么方面要与外卖送餐员重新签订劳动协议。“公司说重新签劳动协议后,外卖送餐员每个月赚得更多,如果不重新签协议,就不能再上班。
  丁先生坦言,他按照饿了么方面的要求,先自愿办理了离职手续,然后重新签订了一份劳动协议。他原以为重新签订劳动协议后,收入会有所提高,不过实际情况并未如其所愿。
  丁先生举例说,原来他一天下来平均能跑30~40单,但签完新的劳动协议后,平均每天只能跑8~15单。“饿了么平台上的订单量并不少,只是分到外卖送餐员手中的订单量大幅跳水。
  事后,丁先生对重新签订的这份劳动协议产生怀疑,并就此咨询了律师。“律师提示我,重新签的劳动协议并不是合法正规的劳动合同,对于外卖送餐员的权益没有保障。

  饿了么回应:优化配送,工资更有保障
  事实上,丁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昨日,10余名身着饿了么工作服的外卖送餐员来到饿了么沈阳分公司讨说法,他们大多与饿了么方面重新签订了用工协议。
  部分外卖送餐员向记者提供了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新近签订的用工协议。据多名外卖送餐员透露,根据内部掌握的情况,此次劳动换签涉及近百名外卖送餐员。
  让受访外卖送餐员不解的是,两份用工合同用人单位名称不同,分别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黑龙江信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另外,用工期限也发生了变化,之前外卖送餐员入职签订的用工合同固定期限为三年,而最近签订的劳动协议内容显示,用工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
  受访多名外卖送餐员认为,当初饿了么方面以收入提高为由,诱使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协议,期间并用停职来要挟员工签协议,其行为欠妥。
  针对丁先生及其同事反映的劳务纠纷事件,昨日,饿了么公关事务部相关负责人给本报记者发来回应声明。饿了么在声明中称,饿了么即时配送平台近期进行了组织优化调整,其中包括将部分自营运力转化为代理商运力,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配送管理,给用户更好的送餐体验。
  采访中,有部分外卖送餐员透露,此次劳动合同换签后,骑手(指送餐员)底薪2000变1000。对此,饿了么方面回应,骑手底薪2000元变为1000元是今年6月公司进行的薪资方案变革,公司鼓励多劳多得,之前2000元是包含300元单量提成的,现在若骑手当月单量提成加底薪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发放,实际是相比之前更有保障。
  饿了么方面同时表示,对在此次优化过程中所涉及部分自营骑手的人事变更,饿了么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对骑手权益予以充分保障。

  律师:如影响自身权益,员工可拒绝换签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用工期限内,如果用工单位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规。
  杨继新认为,本案中,如果饿了么外卖送餐员工在用工期限内,接到公司换签合同通知后,认为终止原来的劳动合同以及重新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合同对自身权益有影响,可以拒绝换签,在此情形下,如果饿了么以此为理由将员工开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
  但杨继新同时指出,如果员工自愿换签劳动合同,应该按照现在的劳动关系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

原文地址:http://roll.sohu.com/20160830/n4666651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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