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劳动仲裁试点部分调解和先行裁决 提高仲裁效率

2016/8/5 15:55 来源:劳动法苑
最低工资 北京市
  
  案件事实清楚无争议,劳动仲裁可先行裁决。昨日,记者从宝山区人社局了解到,该区率先在本市推出“部分调解和“先行裁决两项举措,提高案件仲裁效率。
  “真没有想到工资能这么快拿到啊!!这真是救命钱啊!!宝山区友谊路6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内,劳动者盛某拉着仲裁员的手,不停道谢。原来,盛某与某实业公司因工伤待遇争议闹到了仲裁,但是由于实业公司之前已就双方是否为标准劳动关系起诉到了法院,按规定前案法院未处理完毕且与后案有利害关系的,后案需要中止处理。考虑到盛某受伤时间较久、又没有经济来源,案件中止后无疑对盛某的生活是雪上加霜。为此,承办仲裁员积极与实业公司沟通,最终实业公司同意先行处理盛某的工资问题,盛某领取到了半年工资23000余元。
  据了解,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全市率先推出先行裁决和部分调解,就案件事实清楚无争议的申诉请求进行部分调解或先行裁决,最大限度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尽快维护当事人权益。盛某的案件是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成功实行部分调解的首例案件。“部分调解和“先行裁决两项举措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优化完善流程、创新办案模式的实践,得到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原文地址:http://sh.xinhuanet.com/2016-08/05/c_1355653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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