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劳动仲裁试点部分调解和先行裁决 提高仲裁效率
2016/8/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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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案件事实清楚无争议,劳动仲裁可先行裁决。昨日,记者从宝山区人社局了解到,该区率先在本市推出“部分调解和“先行裁决两项举措,提高案件仲裁效率。
“真没有想到工资能这么快拿到啊!!这真是救命钱啊!!宝山区友谊路6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内,劳动者盛某拉着仲裁员的手,不停道谢。原来,盛某与某实业公司因工伤待遇争议闹到了仲裁,但是由于实业公司之前已就双方是否为标准劳动关系起诉到了法院,按规定前案法院未处理完毕且与后案有利害关系的,后案需要中止处理。考虑到盛某受伤时间较久、又没有经济来源,案件中止后无疑对盛某的生活是雪上加霜。为此,承办仲裁员积极与实业公司沟通,最终实业公司同意先行处理盛某的工资问题,盛某领取到了半年工资23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