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提高一线职工工资
2016/8/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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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中国江西网讯晏蓉、高洁、记者王樊报道:8月2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关于发布江西省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于日前下发。《通知》明确江西省2016年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增长下线为3%,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不设上限。
据悉,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整和分配。
《通知》规定,国有企业应按有关政策,在工资监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通过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2016年度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非国有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和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与工会或职工协商代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2016年度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对经济效益好转、连续两年未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可以补偿性的、较多的增加职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