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鼓励引导 去产能职工创业就业
2016/7/1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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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国家工商总局14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帮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就业。
化解过剩产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要通过支持企业内部分流、促进转岗就业创业、实行内部退养、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等多个渠道进行职工分流安置。
通知提出,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开展“创业指导进企业、进厂区、进矿区活动。
根据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的特点和自身意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鼓励引导他们创办简便易行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小规模经济实体和利用互联网创业,为他们提供便捷优质的咨询、注册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扶持政策解决创业、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