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平工资调整为6753元 社保和待遇计缴基数随之调整

2016/6/21 15:46 来源:劳动法苑
社会保险 平均工资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统计信息网公布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296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四舍五入)。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公报》,深圳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034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753元(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涉及本省、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分别按5525元/月、6753元/月的标准计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6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www.sz.gov.cn/shbzfwzt/shbx/gsbx/tzgg/201606/t20160620_37104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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