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重拳实施定向精准劳动法律监督
2016/6/1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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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从今年6月份开始,市总工会将会对上一季度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并已化解的企业和职工法律援助个案中有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企业,作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重点对象。昨日,记者获悉,首批35家去年年底及今年一季度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的企业已被锁定,工会将定向开展劳动法律监督。
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中,市总工会对已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的企业,将重点监督当时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事发案由是否得到真正解决,是否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以及劳动关系不稳定隐患。同时,针对事发单位工会组建、职代会和集体协商建制等三项基础工作进行督查,对未建会建制的,将通过运用工会“两书等措施督促企业建会建制;对已经建立工会、职代会和集体协商制度的,则指导企业切实发挥工会组织作用,规范职代会和集体协商制度运作。
对职工法律援助受理个案中有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企业,市总工会将重点监督个体职工被侵权的行为是否涉及到其他职工群体,涉及方面及影响程度,是否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是否存在群体性劳资纠纷隐患,并对其预防和化解工作予以督促整改。此外,市总工会还将着力推进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建立起对发生劳资纠纷企业的回访排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