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类别细化为八类

2016/5/6 15:48 来源:劳动法苑
工伤保险 湖南省
  
  新华社长沙5月5日电(记者谢樱)记者5日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湖南2016湖南省工伤保险费率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实现工伤保险费率“总体降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原来的三类细分为现在的八类,使工伤保险费率收缴更科学合理。
  据介绍,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将调整本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至八类,省本级参保单位应由省医保局按照一类至八类行业风险分类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风险类别。
  省本级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以下标准执行: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7%、1.0%、1.4%、1.6%、1.8%、2.2%、2.5%、2.7%。记者看到,费率最高的第八类行业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各市州应当根据本地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本统筹地区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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