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二中院:劳动争议多失信是推手
2016/5/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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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对近年来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研,发现此类案件经历了快速增长和高位运行的阶段。而争议多发原因尽管多样,但失信是重要推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失信引发劳动争议,还有的则是双方串通起来实施不诚信行为,成为日后劳动纠纷的导火索。
用人单位隐瞒劳动关系
调研显示,2010年至2015年,该院审理的因失信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虚假劳动合同98件、虚假简历59件、虚假病假条28件,虚假考勤表71件以及虚假工资表31件。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后否认劳动关系多达450件,还有涉及偷盖公章的23件。失信导致劳资之间矛盾激烈,法院调解工作难度较大。
北京市二中院劳动争议案件办公室副主任李馨介绍说,有的用人单位采取各种手段隐瞒劳动关系,如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聘用协议,或利用与第三方签订“承包合同、“挂靠协议、“劳务派遣协议等,故意掩盖真实用工关系,降低用工成本。
部分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强迫或误导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或以加盖公章等为由,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样本全部收回不再返还,单方添加对劳动者不利的虚假内容;利用强势地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低于劳动者实际工资数额,达到降低劳动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目的;以银行转账、签字领取现金两种方式发放工资,或多次以现金形式发放,掩盖实际工资标准。
此外,用人单位编造虚假工资表,将工资标准拆分为加班费、社会保险补贴、福利待遇、奖金等;或编造虚假考勤记录,隐瞒劳动者实际工时以及加班情况,以为拒付加班费。“而最多争议是劳动者因工受伤后,用人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拒绝配合申报工伤及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注水简历骗取高薪
李馨介绍,部分劳动者通过伪造学历证书、虚构从业经历、编造虚假身份、美化业绩等手段,将“注水后的简历作为获得高薪聘用的“敲门砖,为劳动争议纠纷埋下隐患。
有的劳动者不及时履行请假手续,委托同事代打卡或代签到,编造虚假考勤记录或提交虚假病假条、私自使用公章,在单方制定的工资表、考勤表等材料上加盖公章,以此向用人单位索要工资、加班费等。
还有劳动者违背入职时的服务期承诺,拒绝支付用人单位因对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所支出的费用;会违反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保密义务以及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串通失信引发纠纷
另有一些劳动争议是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串通实施失信行为引发的。比如,用人单位开具虚假收入证明,为劳动者办理住房按揭或购车贷款手续,劳动者事后持虚假证明索要工资差额。双方串通将工资、年终奖和提成等进行拆分发放,达到偷逃税款、减少社会保险缴费数额等目的,成为劳动纠纷的导火索;串通违反社会保险法规逃避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将社会保险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事后因利益受损而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
有的劳动者为获得购房、购车资质,与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签订虚假劳动合同,由该单位代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劳动者为了将执业资格证书违法注册在其他用人单位,签订虚假劳动合同,双方事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