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属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意见落地 实施员工持股

2016/4/1 15:28 来源:劳动法苑
股权和期权 山东省
  
  证券时报网03月31日讯
  据山东省新闻办官方微博“山东发布消息,3月3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时民,省国资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樊军,省国资委副主任邵泽武,省国资委副巡视员李现实对山东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深入解读。
  3月16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意见提出,除省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需要保持国有全资的省属国有企业外,其他省属国有企业稳妥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意见还明确,积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上市;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改革;稳妥实施员工持股;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参与非国有经济发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创新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探索实行国有资本优先股制度等。

原文地址:http://kuaixun.stcn.com/2016/0331/126509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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