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广州拟降低职工医保缴费率 单位缴费降低至7%
2016/8/1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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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灵活就业人员降为9%
8月16日,广州市人社局公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该《通知》拟规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广州市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7%。
《通知》表示,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阶段性降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7%(参保个人缴费率2%不变),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10%降低为9%。
据悉,该《通知》有效期1年,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