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将就新的就业形式等对劳动合同法提出意见

2016/2/29 16:52 来源:劳动法苑
劳动合同 就业
  
  中新网2月29日电关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今日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业态、新的就业形式,这是在制定劳动合同法时还没有出现的。所以,人社部正在进行积极研究,适时提出意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介绍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尹蔚民表示,劳动合同法是我们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实施八年来,在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不够。第二,企业用工成本比较高。
  最后,尹蔚民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业态、新的就业形式,这是在制定劳动合同法时还没有出现的。所以,对这些问题,作为主管部门,我们正在进行积极研究。我们会广泛地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适时提出我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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