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施行建筑业工伤保险新规 覆盖所有施工人员
2015/12/30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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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新华社广州12月28日电(记者黄浩苑)针对建设领域普遍存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工伤保险参保难、工伤赔偿落实难的问题,广州市将启动《广州市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对流动性大的职工按建设项目方式全员参保,同时规定工伤保险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承包单位向地税部门一次性缴纳。
针对建筑行业人员流动频繁,工资变化幅度大的特点,《办法》规定,建筑业职工按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由施工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向项目所在地的地税部门一次性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施工承包单位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费后,保险对象涵盖建设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职工,切实保障建筑领域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为确保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所需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要将工伤保险费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竞标,并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划拨给施工承包单位,确保工伤保险费资金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