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持股改革试点将启动 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

2016/5/27 15:44 来源:劳动法苑
事业单位 股权和期权
  
  作为国企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据经济参考报27日报道,一位国资人士透露,首批试点拟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中选择少量企业开展。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将从试点企业类型、出资入股方式、定价机制、动态调整机制、股权管理方式、持股方式等不同角度探索员工持股的有效模式,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对象为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中央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作为十项试点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对于地方和央企的员工持股试点正在积极甄选中,多个地方和央企也都在积极筹备并开始进行改革,对员工持股有了积极尝试和推进。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原文地址:http://kuaixun.stcn.com/2016/0527/127332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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