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界委员联名提案:制定《集体协商法》

2015/3/16 13:05 来源:劳动法苑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每经记者 韩冰 发自北京
  多家机构近日开展的民意调查显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为今年两会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从世界工业化进程来看,我国劳动者报酬的成本偏低,如果不扭转这种格局,民生就得不到保障和改善,消费也就不可能稳步提升,最终反过来一定会损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表示。
  事实上,随着央企薪酬制度改革的落定,涉及多部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在加速推进。目前正在进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并轨,也将有助于公平确定各类劳动群体的工资水平。
  在此背景下,工会界委员又于今年两会期间联名提交了关于建议制定《集体协商法》的提案,希望通过立法形式,保障员工就工资和老板“讨价还价的权利。
  现状:
  劳动者报酬占GPD比重下降
  人民网舆情监测信息显示,“收入分配话题连续5年排名靠前,2015年排名第一。“收入分配问题受热议,不仅是因为收入分配问题牵动着公众的切身利益,更因其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偏低且呈持续下降趋势,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由2004年的50.7%下降到2011年的44.9%。这表明,近年来中国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的重要性在降低。
  全国政协委员宋丰强认为,要改变上述现状,就要在初次分配环节发力,让劳动者分享更多的发展红利,让企业让利、政府减税、劳动者报酬提高,从宏观上调配国民财富分配的大格局。
  事实上,涉及21个部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此外,2015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以及养老保险并轨,将有助于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公平确定各类劳动群体的工资和保障水平。
  建议:
  通过立法来保证员工利益
  在上述背景下,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等人在“两会期间联名提交了关于建议制定《集体协商法》的提案,希望通过立法形式,保障员工就工资和老板“讨价还价的权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日前从中华全国总工会了解到,目前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作为与劳动合同制度并重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只能作为《劳动合同法》的一个特别章节,或散见于《劳动法》《工会法》之中,缺少国家层面的单独立法。
  此外,人社部颁行的《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虽然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部门规章层级较低,法律效力有限,同时存在着程序简单、刚性不足等问题。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出台了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这些都为《集体协商法》立法奠定了实践基础。工会界委员认为,制定《集体协商法》已具备现实条件。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50316/0139217258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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