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

2015/8/5 17:33 来源:劳动法苑
仲裁诉讼
  
  羊城晚报讯记者张林报道:工伤、欠薪的维权成本高,法律援助来帮忙。3日,广东省法制办官网就《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职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送审稿规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多发的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仲裁机构派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
  送审稿还专门设置了“特别规定章节,发生劳动人事争议,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和仲裁活动中,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其中职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认为职工方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发出法律援助建议函;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此外,当劳动人事争议可能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导致不良影响的;或职工当事人可能面临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损害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当即决定对职工一方当事人予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构也可以当即对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报法律援助机构。

原文地址: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5-08/04/content_759435.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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