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生育政策不降女职工待遇
2015/6/3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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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结束5主管部门答疑:
文/广州日报记者刘冉冉
广州市生育保险政策即将调整,女职工们有何意见?昨日,《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结束,5位市民代表带着126条意见,向广东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卫计委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集中反馈。
新办法扩大了生育保险保障人群范围、降低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门槛条件,也为无痛分娩等高新技术生育医疗项目开辟了报销渠道,这些改变都获得了市民代表的支持;不过,现属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承担的独生子女奖励35天产假、晚婚晚育奖励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和男配偶10天看护假期工资将回归为用人单位支付,同时取消了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费等规定,引起现场市民代表热议。有关部门也对所有意见和建议一一答疑。
5项措施保障“生娃公平待遇
扩大生育保险保障人群范围
1.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参照城乡居民医保的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2.将在本市用人单位合法就业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国(境)籍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在享受本市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失业的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规定继续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4.在本市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5.因客观原因在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失去用人单位依托的参保人的生育津贴可按规定享受。
降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门槛
1.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年的参保人,可在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80%,同时,可申领生育津贴。
2.对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给予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补贴限额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标准的60%。
为高新技术生娃开辟报销渠道
《办法》允许参保人自主选择高档医疗项目,如“无痛分娩等高新技术或超“三个目录规定标准的服务项目费用,额外增加的费用部分,由参保人负担,为具有经济能力的参保人享受更高的待遇开辟了通道。
对产前检查的规定更科学合理
1.产前检查的起始时间提前了四周,即妊娠后12周(现为妊娠后16周)。
2.更加明确和细化了产前检查的常规项目和备选项目。
3.产前检查项目的选择、检查的次数,由医疗专家根据产科医疗常规和产妇的实际情况确定。
服务管理更加体现人性化
1.改变了以往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就医凭证的做法,改由参保人直接在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2.规定了参保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属本市同一法人机构管理的医院集团(或医院联合体)的定点医疗机构(限同等级别)之一的,该医院集团(或医院联合体)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视为参保人的选定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之间互通就医提供了方便。
3.参保人因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确需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4.参保人的生育医疗费用总额在1万元以内的,按定额标准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服务项目方式审核结算,为大额生育医疗费用的结算提供了空间,且上不封顶。
5.参保人急诊、异地就医等零星报销的生育医疗费,属于符合规定的费用低于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结算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焦点问题Q&A
为何不保留广州地方特色政策?
昨天,依然有许多市民认为,生育津贴改由单位承担后,自己的保险待遇降低了。有市民提出,应该按照原办法,继续由财政补贴发放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费,以及独生子女奖励35天产假和晚婚晚育奖励15天产假的工资和男配偶假期看护工资。
“调整本市生育保险待遇项目,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称,办法调整生育保险待遇项目,是严格按照新的上位法作出的规定。
据介绍,广东省于2008年实施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和男职工假期津贴。但2011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的待遇只有两项: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同时,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实施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明确规定,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也仅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办法》正是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了法定范围外的其他生育保险待遇项目。
此外,新修订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也明确规定了“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的福利待遇会否减少?
也有市民担心用人单位不依法发放计生奖励产假工资造成女职工福利的减少:“如果降低女职工福利却不立法明确管理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也必须按照其标准发放剩余的50天产假津贴,这50天的津贴将成为空谈。
“计生奖励产假工资回归单位支付,并没有减少和损害女职工的福利。市人社局表示有关负责人援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称,广东省已将计生奖励工资列入了法定工资范围:“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执行怎么办?
有市民提出,希望人社部门能出台相应约束企业的措施,“不然对于职工而言,如企业不执行,等于取消了这合计50天的假期。
记者了解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此作出了处罚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