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来健身
2015/6/17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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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新华报业网讯新华日报6月12报道的《医保卡健身,在法与理中博弈》一文又现新动向。南京市人社局6月16日发布消息,为更好地适应职工医保人员的健康需求,并合理提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今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来健身。这是江苏医保卡开通健身功能的第八个城市。
南京市规定,医保人员只要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额超过3000元都可以刷卡健身,每年使用限额为2000元。
除了健身,南京市还将医保卡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械注准字号医疗器械、“卫消字号医用消毒剂,购买本人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和支付本人健身费用。
也许是忌于该政策有悖于《社会保险法》,对于这个惠及100多万参保人员的民生政策,南京市医保部门并不愿意过多解读,当天只向媒体发了一个600字的新闻通稿,对于医保卡健身的具体使用、健身场馆的选定、监管等都没有涉及。但新政的出台受到一些健身达人的欢迎。家住南京市鼓楼区峨嵋岭19号大院的王建民每周至少要到五台山游泳馆游泳。“我的医保卡上有6000多元钱,以后就不用自己掏钱了。但也有一些参保人员并不认同,认为用医保卡上的钱健身太可惜,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哪天不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