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今起发高温津贴150元/人・月 单位逾期不发将罚款

2015/6/1 17:52 来源:劳动法苑
高温津贴
  
  原标题:今起发高温津贴150元/人月
  员工没收到高温补贴可投诉。
  单位不发放员工可投诉逾期不发将处2000~10000元的罚款
  记者从人力资源部门获悉,从6月份至10月份,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高温津贴,今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则是每人每天6.9元。
  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发。
  发放标准与往年相同
  市人力资源局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照惯例每年6月至10月,是高温补贴发放的季节。
  今年补贴发放的标准与往年相同,从事露天工作,及工作场合的温度不能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每人每月能够获得150元的高温补贴。如需要按天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市人力资源局称,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高温津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有些工厂的高温补贴是随工资发放的。
  单位逾期不发将罚款
  市人力资源局提醒,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
  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发。逾期不发将处2000~10000元的罚款。

原文地址:http://gz.ifeng.com/fygy/detail_2015_06/01/3955229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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