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数据:法院维持劳动仲裁裁决的占80%以上
2015/4/10 13:35
丨
来源:劳动法苑
法制网眉山(四川)4月9日电 记者李娜 记者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自2008年5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全国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00多万件,涉及劳动者1200多万人,70%至80%的争议案件在调解仲裁阶段终结,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司司长宋娟在会上介绍,截至去年底,全国300人以上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46.7%,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调解组织组建率超过70%,同时争议多发的制造、餐饮、建筑、商贸服务、民营高科技等行业商会(协会)均建立了调解组织。
“加强对争议案件的分类处理。 宋娟表示,对于小额、简单争议案件,普遍适用简易程序;对于涉及农民工、女职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调处、快速结案,目前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阵痛显现的态势,宋娟介绍,人社部指导各地建立应急调解和快速仲裁处置机制,妥善化解因企业停产倒闭、兼并重组、转移搬迁等引发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仅去年就处理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8万件,涉及劳动者54.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