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或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重新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5/3/18 13:18 来源:劳动法苑
最低工资 工资指导线 安徽省
  
  当下安徽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是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适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还将在时隔4年后,重新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3年7月1日开始,我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当时,将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现在的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四个档。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现在的13元、11元、10元、9元。
  合肥市区2014年最低月工资执行的是安徽省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档,即1260元每月,其中合肥的巢湖、肥东、肥西、长丰、庐江最低月工资为930元。
  执行的是安徽省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档的有:淮北、蚌埠、马鞍山、芜湖、铜陵、宣城。
  执行的是安徽省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三档的有:亳州、宿州、阜阳、滁州、六安、池州、安庆、黄山。
  而在安徽省其他县区2014年最低月工资标准多为860元。
  就目前来看,安徽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低于全国多数省份,较周边的上海(1820元)、浙江(1650元)、江苏(1630元)等地差别更是较大。记者了解到,今年安徽省将推进劳动用工互联网备案,修订《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适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今年我省还将适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制度。政府通过发布并实施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加强对社会平均工资和行业、企业之间工资分配关系的调节。工资指导线水平主要依据全省本年度经济增长率、社会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结合城镇就业状况、企业人工成本水平等相关因素测算确定。
  据了解,我省上一次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还是在2011年8月份。 2011年度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为: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8%,增长下线为4%……此后数年中,我省一直未再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安徽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工资指导线不具备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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