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启动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季”

2015/2/27 11:29 来源:劳动法苑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四川省成都市
  

  中工网讯 (记者高柱 李娜)记者节前从成都市总工会获悉,该市总日前联合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企联,决定从2015年2月起至4月底,开展以“共谋发展、共建共享、和谐双赢为主题的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季活动,进一步扩大协商共识,优化工资分配,促进企业发展,确保2015年全市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稳定在90%以上。
  明确协商重点企业。重点在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未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增长缓慢的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4类企业中开展“集中要约季活动,指导企业工会主动发出协商要约。
  突出协商针对性。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与职工就工资增长幅度、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劳动标准等开展协商,重点“保增长;引导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职工重点就弹性工资、弹性工时、工资支付、技能培训等问题开展协商,重点“保岗位。
  规范集体协商程序。指导企业(行业、区域)按照《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成都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试行)》要求,严格规范集体协商各环节和程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拓展集体协商领域。从健全协商主体、拓展协商领域、细化协商内容、提升协商实效、完善行业劳动标准等领域着手,培育选树区域、行业性协商先进典型。积极稳妥引导区域、行业性集体协商从劳动密集型行业逐步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拓展。

原文地址:http://acftu.workercn.cn/31/201502/27/1502270718462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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