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老板对已婚女员工示爱 被判骚扰罚款10万台币
2015/2/2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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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生物科技公司王姓老板明知女员工已婚,仍多次示爱“我想追你、希望和你结婚,被认定是职场性骚扰,桃园地院依法判罚10万元(新台币,下同)。
桃园地院调查,王姓男子3年多前雇用黄女当业务副理,明知黄女已婚,仍多次以电话、口头或电子邮件表达想追求之意,都被婉拒,后来直接表明“我喜欢你、对你有追求的念头,很强烈希望这辈子能和你结婚,黄女认为是职场性骚扰,除了赶紧离职,也向桃园市性别平等委员会申诉,性平会认为性骚扰成立,罚10万元。
王姓男子不服裁罚,到法院打行政官司争平反,声称只是单纯对黄女表达有好感,且王女事后曾表示“没有感觉不舒服,主张撤销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