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或将通过职业卫生监督新规
2015/2/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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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广州日报讯(记者徐海星通讯员穗府信)昨天晚上,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荔湾区关于统筹推进政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三项改革的情况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我市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清退工作的请示》、《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草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稿。其中第一项议题将进一步完善后向市委报告。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法制办提交的《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草案)》。该规定结合广州实际,对《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作了进一步细化,补充了用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明确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职业卫生保障相关内容。会议要求,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金融工作局拟制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要运用保险机制助推广州实体经济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强民生保障。要加快保险市场建设,加大对保险业的支持力度。方案还制定了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表。会议指出,要以提高广州保险业竞争力为目标,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作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突破口。要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发挥保险业的功能,提高社会保障水平。